新安江街道府前路東側麻園地塊房屋建造年代已久,為消除消防安全隱患,改善市民居住條件,完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wù)院令第590號)、《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相關(guān)法規規定,市政府決定對府前路東側麻園地塊進(jìn)行改建。根據該地塊的規劃用地范圍和房屋實(shí)際狀況,現將房屋征收范圍公布如下:
一、東至:白沙路;
二、南至:府前路和白沙路交叉口;
三、西至:府前路;
四、北至:新安東路。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