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5年12月12日,新安江鐵路貨場(chǎng)東側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已全部簽訂了房屋征收補償協(xié)議。根據《新安江鐵路貨場(chǎng)東側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第四條及相關(guān)規定,現將新安江鐵路貨場(chǎng)東側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遷騰空期限通知如下:
搬遷騰空期限為:自2015年12月17日(協(xié)議生效公布時(shí)間)至2016年4月16日止。搬遷騰空期限分三個(gè)階段:
第一階段:自2015年12月17日至2016年3月10日止,給予每戶(hù)被征收人一次性20000元的獎勵。
第二階段:自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31日止,給予每戶(hù)被征收人一次性15000元的獎勵。
第三階段:自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6日止,給予每戶(hù)被征收人一次性10000元的獎勵。請各被征收人做到按期搬遷騰空。
如未在規定的搬遷騰空期限內騰空移交被征收房屋的:(1)不能享受按期搬遷騰空獎(最高20000元,按三個(gè)時(shí)段遞減);(2)不能享受被征收房屋面積獎(貨幣補償300元/平方米;產(chǎn)權調換200元/平方米)。
特此通知。
??????????????????????????建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建德市人民政府新安江街道辦事處
????????????????????????????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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