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前路西側麻嶺巷地塊改造項目征收范圍內被征收戶(hù)簽訂的征收補償協(xié)議已生效,根據《府前路西側麻嶺巷地塊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第四條規定,現將府前路西側麻嶺巷地塊改造項目被征收非住宅房屋搬遷騰空期限通知如下:
1、被征收非住宅房屋的搬遷騰空期限為:自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3月4日止。
2、請各被征收人按期搬遷騰空。如未在規定的搬遷騰空期限內騰空移交被征收房屋的:(1)不能參加選房順序號抽簽,選房順序號按實(shí)際騰空交房日確定;(2)不能享受按期搬遷騰空獎(2月17日前騰空享受20000元騰空獎,2月18日至3月4日騰空享受10000元騰空獎,3月4日之后騰空不享受騰空獎);(3)不能享受被征收房屋面積獎和非住宅異地安置獎(貨幣補償:300元/平方米;產(chǎn)權調換:非住宅評估補償總價(jià)的10%)。
3、鼓勵提前騰空。提前騰空的,以房地產(chǎn)評估機構評估確定的租金標準,按日領(lǐng)取臨時(shí)安置補助費至2017年2月3日止。
特此通知。
建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建德市人民政府新安江街道辦事處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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