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消除消防安全隱患,改善市民居住條件,完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wù)院令第590號)、《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相關(guān)法規規定,市政府決定對新安江府北、健康南區塊實(shí)施舊城區改建。根據該地塊的規劃用地范圍和房屋實(shí)際狀況,現將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圍通告如下:
新安江街道府西路56幢、政法路5幢、政法路5幢A、政法路5幢B、政法路18幢、健康南路1幢和健康南路1幢A等(具體以征收范圍圖為準,集體土地上房屋除外)。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