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人鸞與薛某原是一對夫妻。2002年5月,兩人在老家登記結婚后來(lái)
莞打工。2003年1月,薛生下一兒子。然而夫妻倆常因家庭經(jīng)濟、生活等問(wèn)題吵架,張人鸞于是懷疑兒子不是自己的,而是妻子薛某與其前夫所生,遂產(chǎn)生了殺害妻兒的念頭。同年12月20日晚7時(shí)許,喪失理智的張人鸞突然將兒子倒提起來(lái),將其腦袋使勁朝出租屋的洗手間臺階上撞了三四下后丟在地上。張妻薛某在保護襁褓中的兒子時(shí),也被張人鸞抓住往墻上撞。隨后,喪心病狂的張人鸞又拿起菜刀,朝薛的頭部、頸部亂砍64刀,同時(shí)又朝其子的頭部砍了14刀,致兩人當場(chǎng)死亡。
